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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摩限电第四波~猜猜这次又在哪?


深圳交警交通大整治

已经来到第4站!


【前3站回顾】

龙岗共查获涉摩涉电车1178辆!132人已被拘!

为什么蜀黍在宝安拘留了231人?

今天龙华拘留了238人!


这次蜀黍会去哪儿呢?

我们来看一组数据就知道了!


今年以来,光明新区

共查扣涉摩涉电车辆6968辆

拘留398人

其中,电动自行车869辆

摩托车679辆

带蓬摩托车及电动车5031辆

三轮车194辆、铁甲威龙195辆

拘留无证驾驶245人

扰乱公共秩序153人


简直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 9月4日,一辆小车在光明新区行驶至玉昌东路东江集团公交站路段时,与在该路段机动车道内行走的一名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小车当场驾车逃逸。


案例二▶ 9月17日,一辆(超标)电动自行车在光明新区行驶至松白公路田园路路口时,因闯红灯,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小车当场驾车逃逸。


案例三▶ 9月24日,一辆小轿车在光明新区行驶至西田莲塘水库路段时,因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51.27mg/100ml),操作不当,驾驶车辆冲破路右侧防护网并坠入水库,造成车上一名乘客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今年以来(截止11月26日),光明新区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21起,造成28人死亡,113人受伤。在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32%的良好形势下,光明新区交通事故不降反升,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那么这些交通事故有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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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季度以来事故死亡人数有抬头趋势。今年前9个月光明新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有升有降,在7月份曾经达到峰值,随后大幅下降,但进入第四季度后,事故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有抬头趋势。


2、傍晚至夜间时段事故死亡人数较为突出。晚18时至23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15人,占全天24小时死亡人数的53.57%,5个小时的时间发生事故导致超过全天一半的死亡人数。


3、涉及自行车事故同比大幅上升。发生涉及自行车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0起,死亡4人,受伤7人;同比去年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100%,受伤人数减少4人、下降36.36%。


4、涉摩涉电事故占比较高。发生涉摩涉电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52起,死亡14人,受伤61人;分别占光明新区事故总数的42.98%、50%和53.98%。


5、涉酒事故高发。发生涉酒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23起,死亡6人,受伤31人,分别占全区事故总数的19.01%、21.43%和27.43%,明显高于全区在全市的事故比重。


这些事故的成因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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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违法仍是引发的主要原因(一起事故有可能存在多宗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在光明新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违法行为主要有:涉嫌酒驾机动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23宗,涉嫌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等19宗,行人进入、横过机动车道等7宗,涉嫌无证驾驶2宗(含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机动车追尾1宗。


2、涉摩涉电事故死亡占比较高。今年以来光明新区涉摩涉电事故死亡人数占比高达50%,涉摩涉电事故多发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速过快是其最大的安全隐患。二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制动性差。三是超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驾驶人普遍未经正规培训驾驶技能差。四是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进入机动车道行驶、逆行、随意横穿道路等危险行为随处可见。


4、自行车事故隐患不容忽视。今年以来光明新区共发生造成自行车驾驶员死亡的事故4起,死亡4人,与去年同比事故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100%。自行车违法进入机动车道、横穿道路、肆意闯红灯甚至逆行等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另外今年以来共享单车爆发式增长与光明新区城市道路慢行系统不完善之间的矛盾,也是涉自行车事故高发的原因之一。


5、今年以来光明新区发生涉及行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6人,占全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21.43%。行人违法进入机动车道甚至高快速路行走、恣意闯红灯、横过道路不走过街设施等违法行为是导致涉行人交通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



为全力遏制原特区外道路交通伤亡事故多发的态势,深圳交警继续采用异地化用警、大兵团作战、全区域覆盖的模式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区域是在光明新区。


此次行动,深圳交警举全警之力,按照“全覆盖、全时段、无死角、拉网式”的整治方法,抽调各大队警力共700余人,设置76个整治组,联合光明公安分局在光明新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行动时间为11月29日全天至第二天凌晨



1严查涉摩涉电交通违法


开展三路车非法营运、带篷电动车聚集拉客、残疾人三轮车非法载客、超标电动车违法上路、电动车交通违法等专项整治行动,查扣非法营运三轮车和超标电动车、拘留无证驾驶三轮车、聚集拉客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


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

1、利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实施非法营运;

2、违规使用电动三轮车;

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限行道路行驶;

4、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冲红灯、逆行、违反规定载人载物;

5、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带头盔;

6、其他危害他人和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四个一律”

1、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2、对利用涉摩涉电车辆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一律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

3、违规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4、对暴力抗法行为,触犯有关法律规定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2查处各类交通违法


参加整治行动的警力将在光明新区重要路口、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巡查整治,主动发现违法行为,重点查扣一批超载泥头车、超限运输的小泥头车、多次违法未处理的机动车,对行人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冲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3开展“涉酒违法”大整治


11月29日当晚至第二天凌晨,深圳交警抽调各大队夜间勤务组警力200余人,在光明新区各街道范围内,采取异地用警的模式,集中设置16个夜间涉酒违法整治组,分为两个阶段,分批开展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夜间违法大整治行动


目前,深圳交警已固化了交通秩序大整治长效机制,下一步将继续在原特区外部分区域,按照异地化用警、大兵团作战、全区域覆盖的模式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为降压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而持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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